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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结构
农村产业结构 (rural industry structure)
农村产业结构是指在农村这个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产业在区域经济总值中的占比,也是农村各产业部门的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按照农村经济的横向分工,农村各经济部门可分为三类产业部门:①第一产业。是指直接利用动植物的生命活动而取得物质产品的部门,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②第二产业,是指运用矿物资源进行开采和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与再加工的部门,包括工业、建筑业和采掘业等。第三产业,是指农村流通服务部门,包括农村商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以及金融、保险、邮电、信息、旅游业等。
- (一)第一层次
第一层次的产业结构指种植业内部的粮食、经济作物,蔬菜栽培及饲料作物的结构。这个层次调整的目标是在发展粮食作物的同时,增加经济作物、蔬菜、饲料等作物的比重。实践证明,这个层次的调整比较容易:调整所需要的投资不多;技术要求不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第二、第三层次的产业结构调整准备资金、饲料及设备等。
- (二)第二层次
第二层次产业结构指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增加林牧副渔的比重,逐步做到超过种植业。这个层次的调整难度比第一层次的要大,因为:购置种畜、种苗、设备等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技术要求高,风险大,产品易腐坏,难贮藏,难运输,要求在加工、包装、贮运、销售等环节上提供服务。但这个层次调整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大于第一层次,它还能改善生态环境,既巩固第一层次调整的成果,同时又为第三层次的调整提供资金、设备及技术条件。
- (三)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产业结构指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增加农村工业及服务业的比重。这个层次的调整从总体上来说(不是就某一个行业而言)难度更大些,它要购置设备、仓库、基础设施等等,投资量大、技术要求高。但是,它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则远高于第一、第二层次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由于它为工业、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从而直接推动了整个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
农村产业结构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和变化的,它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农村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取决于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各方面条件。这些条件发生变化,农村产业结构也将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第一,资源条件是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制约因素。农业的基本特征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发展过程,它对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都有很大的依存性。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对依赖其形成和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也就不同。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差别,在这一地区形成的合理产业结构,在另一地区就不一定合理,在这一地区适宜发展的产业,在另一地区就不一定适宜。因此,一定的农村产业结构只能在一定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选择。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本地区的各种资源优势。
第二,人类社会经济需要对农村产业结构也有重大影响。在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相同的条件下,社会需要对农村产业结构起着决定作用。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社会的生产需要不仅决定着农业生产部门和生产项目的计划安排,而且人们生活的需求变化和生产需要的变化,会促使消费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作用。在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下,不同经济制度和不同经济政策,是导致不同的经济关系,形成不同的生产结构的重要因素。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经营使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带有很大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局限性。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有步骤地建立和发展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提供了可能。不同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方向有直接的影响。总之,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变化,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讲,生产力状况是决定性因素,资源等其他因素表现为第二位的或者属于次要的因素。但是,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资源情况也可能成为第一位的决定因素。农村产业结构的决定因素是可变的。农村产业结构决定因素的多样化,主要取决于决定因素的相对性、可代替性和可逆性,这是农村经济部门结构决定因素的特殊方面。正确认识、分析、判断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的主导因素或决定因素,是决策农村经济部门结构调整方向的重要依据,也是不断使农村产业结构向合理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 (一)综合性和整体性
农村产业结构属于农村经济结构的分系统,而各个产业部门又是农村产业结构的子系统或因子。各个因子或子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就构成农村产业结构这个综合体或有机整体。在这里,构成农村产业结构的各个因子(或要素)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一个全新的整体,并能发挥整体的功能作用。过去,我们一提农村就是指农业,一提农业就是指种植业,一提种植业就是指粮食。往往用局部代替整体,忽视整体功能,致使农村经济畸形发展,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 (二)系统性和层次性
农村产业结构是个多层次的复合体,是个复杂的大系统,它是由多个层次、多个级别组合而成的。在这个总体中,聚集着纵横交叉的子系统,具体如图1所示。
- 图1 农村产业结构系统示意图
- (三)地域性和动态性
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及演变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严格制约。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地区差异性,内地和沿海、城郊和边远山区、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不同地区的农村产业结构差异甚大,不能使用一种发展模式,而必须因地制宜。从时间方面进行考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方面条件会不断改变,不同地区的农村产业结构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农村产业结构在空间上表现为地域性特征,而在时间上则表现出动态性的特点。
某一时期的农村产业结构模式,是一定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作用的结果。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产业结构类型和模式是有差别的。因此,应当了解制约农村产业结构的以下因素。
- (一)市场需求状况
发展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必然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农村各业的产品必须通过市场销售,才能检验出是否产销对路,结构合理。如果某种产品供大于求,产品严重滞销积压,就说明这个产业过剩,应该压缩了。
市场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是根本性的因素。从农村产业结构来看,具体可考虑以下几点:
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致使农村产业呈现多部门、综合化。
市场价格的信号,往往对产业的调整起主导作用。如农民总愿意把资金投向收益高的产业部门。
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必然牵动农业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如由温饱型需求向营养型需求的发展趋势,导致产业结构也必须随之变化。
- (二)资源状况
农村经济的一大特点,就是多数产业依赖于资源条件。所以,农业产业结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资源结构状况的反映,例如,海南省的热带作物型农业结构与内蒙古的畜牧型农业结构,就是由资源决定的。
资源状况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制约,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如人口、资金、交通等)要统筹考虑,不可偏颇一方。
资源的有限性和资源的多样性并存。
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
- (三)农业生产的特点
农村产业结构也往往受农业本身所固有的特点的影响。主要有:
各部门的物质交换关系。例如,农业、林业和畜牧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就很密切,林业为农业提供生态环境的保护,种植业为畜牧业提供饲料,而畜牧业又为农业、林业提供有机肥或资金等条件。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为安排不同产业结构创造了条件,如农闲时可发展工业副业生产。
农业生产的周期性较长;农业的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替进行等特点,对产业结构的形成都有一定影响。
- (四)经济政策
政策是国家为保护广大人民的长久、整体利益而制定的社会行为准则。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必须充分考虑并执行国家经济的、产业的政策。如为了保护环境,国家规定了限制小造纸厂的政策;为了保证全国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国家制定了粮、棉、油发展政策等。
产业结构优化:指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产业结构的合理性。
- (一)能适应社会多样化的需求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业的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否,首先要看能否适应市场需求,适者生存,不适应者被淘汰。优化产业结构,就要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 (二)能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
农村产业结构的形成,以能合理利用资源,发挥资源效用为标志,具体表现是:
实现资源的组合利用合理化。即各种资源的配合、综合利用效果要好。
实现资源的梯级利用合理化。即多级、多次、合理利用资源。
资源的循环利用合理化。
- (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各种效益要兼顾,全面考察各种效益是否优良。
一定的产业结构是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当经济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时,如果强行调整产业结构,就会破坏已有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如果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要求改变原有的产业结构,而我们没能及时进行调整,同样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虽然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人们的主观的经济行为,但这种经济行为必须建立在客观的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在具备了以下经济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
- 1.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的。经过第一阶段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历史趋势,农村经济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有了比较迅速的发展,这本身就是农村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调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深入调整,在发展壮大第一产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第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本质上都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农村产业结构深入调整的基础。
- 2.粮食比较充分的供给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具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粮食只能立足于自给,进口粮食只作为一种补充。粮食的供给情况如何,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不是我们不想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而是不具备经济结构调整的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农村经济体制第一阶段的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4年,粮食产量达到8146亿斤,全国人均占有粮食近800斤,接近世界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我国的粮食供给状况大大好转,粮食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这就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奠定了物质前提。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历史性调整,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 3.剩余劳动力的出现
我国人均占有耕地仅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数量十分有限,可垦荒地资源也十分不足。所以,增加粮食生产主要出路在于精耕细作,而不在于扩大面积。实际上我国的耕地面积逐年在减少,这就决定了我国粮食增产只能靠科学技术和资金的投入,而不能靠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稍一提高,农业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就立即暴露出来了。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既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条件,又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乡镇企业的发展已吸收近1亿农村劳动力就业。如果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这近1亿的农村劳动力只能挤压到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也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
总结我国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上的成功范例,结合我国即将“人世”的国内外背景,笔者认为,我国这次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动态市场原则
产业结构必须与市场供求相协调,这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要求。市场供求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变化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必须要主动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既要考虑现实供求,也要考虑潜在供求;既要考虑本地供求,也要考虑外地供求;既要考虑国内供求,也要考虑国际供求。如果不全面考虑市场供求的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盲目调整,一哄而起,就会造成新的农产品“卖难”,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益的损失。
- 2.比较优势原则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如果各地都能根据比较利益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仅可以从根本上遏止产业结构雷同的弊病,而且可以提高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
因此,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各地都应当根据自己的资源特点和生产经营、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注重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形成丰富多彩的生产格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如果不顾本地的资源和条件,别人干什么就跟着干什么,不仅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而且会不断造成新的结构雷同和产品过剩。
- 3.粮食安全自主原则
粮食是人们生活的基本消费品,我国有近13亿人口,对粮食有着巨大的需求,如果这一需求得不到基本满足,就难以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难以保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因此,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我们必须要保证粮食的生产安全,使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能够基本保证国内的必需。如果我国巨大的粮食需求,特别是人民生活急需,绝大部分要依赖国际市场的话,我们将会受制于人,要承受较大的国际市场的风险,其中既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也包括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因而难于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粮食生产能力提高是我国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前提,如果在调整过程中不注意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破坏了这个前提条件,不仅调整过程中要中断,而且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 4.主体自主原则
农民是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的主体,也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我们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如何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应由农民自主决策,绝不能由别人包办代替,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最终必须要靠农民去实现。政府只能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技术等各种服务,引导、帮助和支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越俎代疱,替农民决策,甚至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调整效果往往是事与愿违,而且必将大大挫伤农民调整结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使政府和农民之间处于对立的状态。
- 5.效益统一原则
在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必须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统一性原则。是否能够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这是农村经济结构合理化的最大目标。社会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时,不能只注重经济效益,这不仅危害农业生产,也危害人类。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反映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的产业结构不是合理的产业结构。
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变化的实践过程证明,上述合理化标志往往是不可兼得,不可能同样满足,同样实现的。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主要标志。合理的产业结构的主要标志表现了阶段性和地区性,实现农村产业结构合理性在于上述各标志之间的合理组合。
在农村经济水平极低的情况下,社会需要尤其是区域内需要的满足成为合理结构的主要标志。而农村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时,多数产品产量超越供需平衡线,生态环境又上升为合理的部门结构的主导标志。
从局部和全局、微观与宏观经济的合理化标志来考察,一般来说,局部的、地区的合理结构是总体结构合理化的基础。因此,局部的地区性合理化标志,自然应该是全局结构合理化标志的组成内容。但是总体结构合理化标志又不是局部结构合理化标志的简单总和,有时甚至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矛盾,要求局部的合理化服从总体合理化。
发挥地区优势是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标志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理论上讲,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自然应该是能够充分发挥本地的经济优势。但是,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什么是发挥地区优势的重要内容,实践中常常是含糊不清的。一些农村经济部门具有广泛的适宜性,但实际上这些部门并不是在一切适合发展的地区都会发展起来,而往往制约于许多其他的社会、经济条件。而且,任何地区的优势经济部门也不会只有一种选择的可能。因此,地区优势并非是合理化结构的唯一决策因素。何况地区优势作为中观、微观部门决策条件,还可能与宏观部门决策的合理性之间经常地、大量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地区优势作为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标志不是绝对的。
从世界各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经验来看,适当扩大畜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是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的重要标志。不仅城乡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快畜牧业的发展速度,提高畜牧业产值的结构比重,而且也有了实际可能。但是,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复杂,“以牧为主”的产业结构不会同样适合于所有地区。一些地区分别要以粮为主,以菜为主,以经济作物为主,以林业为主。如果简单地提出“以畜牧业为主”的结构目标作为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唯一标志,自然是缺乏普遍意义的。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受人口、耕地等资源的限制。资源的人均占有水平偏低,经济落后,理论上的全面合理结构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但是决不能够把仅仅满足现实的需要,作为合理结构的标志,不能把农村产业结构的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之间的矛盾截然对立起来,使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标志或者陷入自然主义倾向之中,或者陷入短暂的经济利益之中,甚至认为合理化标志是虚无的,陷入了不可知论的泥潭。
总之,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的标志,必须遵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规律、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